【综合信息】关于组织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刘慧敏 发布日期:2024-01-03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近期,Hindawi等国外出版机构撤回大量中国学者发表的论文,对我国的学术声誉和学术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为加强高校科研诚信建设,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集中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工作,主动排查梳理撤稿论文情况,核实论文撤稿原因,严惩学术不端行为。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撤稿论文自查

请各学院(部)组织科研人员全面检索中英文科技文献数据库,对202111日以来本单位、本人署名的学术论文被撤稿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核实撤稿原因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并着重对撤稿论文清单(已单独联系作者所在学院科研秘书)上的论文加快开展调查核实,对确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严肃处理。

各单位根据自查情况填写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如实填写撤稿原因以及撤稿论文的相关信息,并提交佐证材料。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对于自查认为不存在学术不端的论文,需提交作者情况说明、学院调查核实后签署意见并盖章;对于自查认为存在学术不端的论文,由论文第一通讯作者所在学院(部)牵头调查处理。按照《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和《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要求,在完成行政调查、学术评议并听取作者陈述申辩的基础上形成调查处理报告(格式参考附件2),并填写学术不端案件调查处理情况表(附件3)。调查处理应保证相关责任人知情、申诉等权益,调查和处理结果等应由涉事作者签字确认。

二、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为深入推进高校科技评价改革,扭转科研工作中唯论文、重数量轻质量等不良倾向,引导科技评价工作突出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对低水平、低质量论文予以限制,学校已经建立预警期刊名单,自2023年起,对 HindawiMDPIFrontiers等出版社所辖期刊发表的论文不再纳入社科项目执行绩效认定,并在版面费报销、奖励、职称评审等方面予以限制。请各学院(部)主动梳理本单位涉及的撤稿论文情况,提醒科研人员慎重投稿,并进一步规范本单位论文的中英文署名管理。

三、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4115日前完成202111日以来本单位被撤稿论文的梳理自查工作。如自查发现问题的,需报送(已单独通知涉事论文的学院必须填写):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及相关附件纸质版(一式1份)和材料电子版。如自查过程中发现学术不端行为,则还需提交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论文的调查处理报告(附件2)以及学术不端案件调查处理情况表(附件3)及相关附件纸质版(一式2份)。纸质材料请交到健行楼B413室,电子版请发到skc2@zjut.edu.cn

请管院全体教师务必严格按照学校要求自查是否有202111日以来被撤稿论文

自查发现确有被撤稿但不存在学术不端论文,请论文第一作者/通讯作者111日前将附件1汇总表及相关佐证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学院(博A301liuhm@zjut.edu.cn,学院汇总后统一报送社科院。

自查发现确有被撤稿同时存在学术不端论文,请论文第一作者/通讯作者于111日前将附件1汇总表、附件2调查处理报告、附件3调查处理情况表及相关佐证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2份提交学院(博A301liuhm@zjut.edu.cn,学院汇总后统一报送社科院。

 

附件:1.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

         2.论文调查处理报告模板

         3.学术不端案件调查处理情况表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413

 


附件:
附件2.论文调查处理报告模板.docx
附件3.学术不端案件调查处理情况表.xlsx
附件1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