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信息】转发《关于填报2024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任务书的通知》
作者:刘慧敏 发布日期:2024-01-02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研究院):

2024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资助项目及经费已经拟定。请各依托单位及时通知受资助项目负责人填报资助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填报说明见附件1),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任务书的网上递交和相关纸质材料的报送工作,逾期不报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资助。具体要求如下:

一、任务书网上递交

        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应当按照申请书的内容填写、审核任务书,不得对申请书内容进行变更。项目负责人填报完成并检查无误后,网上递交依托单位审核。省基础公益研究项目的资助经费管理(包括省级财政拨款经费、联合方出资经费)依照省财政关于科技项目的有关经费管理要求执行,无省级财政拨款(补助)关系等单位承诺的自筹经费参照执行。其中实行经费使用“包干制”项目无需填写经费预算;未实行经费使用“包干制”项目,后续如有按照经费使用“包干制”执行的要求,则按新规执行。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加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伦理监管的通知》(浙科发监〔2023〕31号),凡涉及科技伦理审查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承担单位应签订科技伦理承诺书,相关项目负责人须下载《省级计划项目科技伦理承诺书(项目负责人)》(附件3),打印签字扫描后在系统中以附件形式上传,与任务书一并提交;

       项目负责人请于2023年12月27日起进行任务书的网上填报与递交工作。各依托单位在对项目负责人网上递交材料认真审核后,2024年1月15日16:00前通过网络统一上报至省基金办。

       请管院相关项目负责人于1月11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及提交工作(预算务必顶格,附件上传,签字勿忘),学院系统审核后统一提交科研院。

二、纸质任务书、申请书集中寄送

项目负责人请于2024年2月1日后下载经省基金办审批同意后“审核通过”水印的任务书、申请书并彩色打印(各三份),确认签字报送依托单位审核盖章后由项目负责人、依托单位、省基金办各存档一份。项目负责人将审核盖章后的任务书扫描上传至基金系统,依托单位将审核盖章后的纸质任务书、申请书(各一份)寄送至省基金办(寄送时,请附清单一份)。

  请管院相关项目负责人于2月23日前将“审核通过”水印的任务书申请书各一式三份彩打签字后提交学院(博A301/博A三楼走廊科研人事信箱)学院汇总后统一办理学校盖章。

三、联系方式

(一)任务书网上填报

1.技术咨询:郑圣彪 0571-85214970

2.政策咨询:陈文强0571-86964972

(二)财务开票咨询

周丽敏 0571-86964971

(三)材料寄送

1.任务书、申请书纸质材料

邮寄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 省政府4号楼

省基金办规划部收 0571-86964972

 

科研院(工研院、科研院)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
科研伦理承诺书-负责人.docx
包干制项目承诺书.doc
任务书填报说明.docx
依托单位承诺书(盖章扫描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