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学校青年社科人才的科研积极性,营造探究知识、崇尚真理的学术氛围,着力提升青年社科人才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卓越社科人才奖励计划”评选实施办法》(浙工大发〔2023〕30号)精神,现决定启动浙江工业大学2023年度社科之星的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卓越社科人才奖励计划”下设“卓越青年社科之星”和“青年社科之星”。“卓越青年社科之星”是指在所从事的专业技术领域内取得突破性的研究成果的优秀青年教师,以宁缺毋滥的原则每年度评选名额不超过5位。“青年社科之星”是指在所从事的专业技术领域内取得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的优秀青年教师,每年度名额不超过10位。
二、评选原则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端正,品行优良,能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二)热爱本职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三、“卓越青年社科之星”评选条件
(一)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教书育人,治学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当年1月1日前年龄在38周岁以下,女性申请人年龄可适当放宽2岁。
(三)已开展的研究工作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应围绕学校、学院、学科、创新团队重点发展领域,聚焦本学科前沿或符合国家及区域重大需求。
(四)近五年业绩应满足以下两项:
1.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
2.以第一作者发表权威期刊论文(人文社科)或具有重大学科影响力期刊论文2篇;
3.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或重要社会力量奖一等奖(前二)或二等奖(第一);
4.以第一作者撰写的咨政报告获中央政治局常委领导同志批示1项。
四、“青年社科之星”评选条件
(一)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教书育人,治学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当年1月1日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女性申请人年龄可适当放宽2岁。
(三)已开展的研究工作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应围绕学校、学院、学科、创新团队重点发展领域,聚焦本学科前沿或符合国家及区域重大需求。
(四)近五年业绩应满足以下两项:
1.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
2.以第一作者发表权威期刊论文(人文社科)或具有重大学科影响力期刊论文1篇;
3.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二等奖(前二)或三等奖/青年奖(第一),或重要社会力量奖二等奖(前二)或三等奖(第一);
4.以第一作者撰写的咨政报告获中央领导同志批示1项。
五、评选程序
(一)教师申报。教师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工业大学“卓越社科人才奖励计划”申请表》,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二)单位推荐。学科(团队)审核推荐,所在单位初选并公示无异议后,对申请人学术业绩、发展潜力等提出具体意见,并根据推荐指标向学校排序推荐候选人。各单位可推荐“卓越青年社科之星”候选人不超过1名,“青年社科之星”候选人不超过2名。
(三)组织评审。由社科院组织有关领域专家对申请人员进行综合评审,并提出建议支持人选。
(四)结果公布。建议支持人选经学校审定后,入选名单及申报材料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如无异议,正式公布支持名单。
六、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于12月28日前将申请表、汇总表以及佐证材料电子稿发送至社科院邮箱。纸质材料交至朝晖校区东科教楼南109办公室。联系人:余婧雯,88320422,邮箱:skc@zjut.edu.cn。
请管院有意申报的教师于12月25日前将申报表及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与汇总表电子表一并提交学院(博A301,liuhm@zjut.edu.cn),学院汇总后在限额内择优公示后报送社科院。
社科院
2023-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