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信息】转发《关于组织校人文社科类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作者:刘慧敏 发布日期:2023-10-13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各位老师:

        为提升学校服务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能力,提升优秀青年教师和团队科研业务能力和水平,支持学校开展自主选题科学研究工作,引导科研发展方向,强化交叉协同,促进科教融合,提升学校科研核心竞争力,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类)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浙江工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工作要求

      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实行中期检查制度。在项目资助起两年内,进行中检,中检内容为按照《申报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情况以及阶段性成果产出情况。项目负责人应重视中检工作,按时保质完成研究计划。填写《校人文社会科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中期检查表》上报学院,学院集中报送至社科院审核。附件3为本年度需参加中检的项目清单,请学院督促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报。

 

二、材料与截止时间

      请以学院为单位于10月20日11点前递交以下材料:

      纸质版材料《浙江工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中检汇总表》一式1份,《中期检查表》一式1份。

      电子版材料《浙江工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中检汇总表》、《中期检查表》、成果相关证明材料,请将电子材料一并发送至skc2@zju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请管院相关负责人于10月19日前将上述纸质版材料及电子版材料提交学院(博A301,liuhm@zjut.edu.cn),学院汇总后统一报送社科院。

 

社科院联系人:项小雨

联系电话:85290513

办公地址:健行楼B413室

 

附件1:校人文社会科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中检汇总表

附件2:校人文社会科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中期检查表

附件3:2023年度校人文社会科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中检清单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3年10月12日

 


附件:
附件1.xlsx
附件2.doc
附件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