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管理学院2024年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作者:张玉倩 发布日期:2023-09-21 浏览次数:

各位考生:

2024年浙江工业大学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的招生、复试工作将分为二批进行,第一批的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23日,第二批时间为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正式开放至2023年10月16日。

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学位点(专业)有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点工商管理学(1202)和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专业型硕士点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和会计(125300)全日制。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博士的学位点(专业)有一级学科工商管理学(1202)博士点,现将第一批有关推免生复试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严格遵照相关规章制度,贯彻国家通知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2024年推荐免试硕士(博士)招生工作。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24年推荐免试硕士(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兼任复议小组),制定本复试方案及具体实施细则,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推荐免试硕士(博士)复试、录取工作和招生廉政建设工作,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其中监督员全程监督并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三、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有较好的专业素养,具备研究生培养潜质。

4、获得本科就读学校2024年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5、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等学术专长生,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直接申请我校的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硕士生)或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


四、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报名方式

第一批: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23日

1、报名方式

点击“免试申请网报入口  

http://yzxt.zjut.edu.cn/ce-zjut/#/signup/rc_login

2、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23日晚上20:00,在浙工大“免试申请网站”报名

报名注意事项

(1)申请人点击“免试申请网报入口”进入系统填写有关信息并提交申请;如果已填报的内容需做调整,可在学院初审之前自行在“状态查询”栏目修改。

(2)学院对申请者进行材料审核并安排综合考核。申请人届时可根据学院通知或在“状态查询”中了解相关学院的考核时间安排、查询材料审核和考核结果等。

(3)2023年9月下旬,申请人取得正式推免资格后需按照教育部及我校各相关招生学院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 (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以及完成接收、确认我校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未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选报浙江工业大学的学生,视为放弃相关资格。

第二批:2023年9月29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2023年10月16日

(1)注册

9月29日起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中注册。

(2)报名

①9月29日-10月16日申请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

②9月29日-10月16日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网上审核报考志愿、提交的申请材料,并发出是否同意复试以及复试等安排的通知,得到复试通知者按照招生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接收复试通知,按时参加复试;

③9月29日-10月18日学院在网上对复试合格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发出

“待录取”通知并明确告知考生待录取的专业类型,考生须按照招生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完成“待录取”确认。


五、推荐免试硕士(博士)资格审查及复试时间、地点

管理学院2023年推免研究生的提前批复试环节将采取线下复试的形式。

学院按照一级学科进行硕士推免生复试工作:

第一批复试2023年9月23日晚上20:00之前在工大“免试申请网络报名系统”申报的考生;

第二批复试: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注册报名的学生。具体截止报名时间视报名情况待定。

1、资格审查:第一批复试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前,资格审查后符合复试条件的学生会以电话的形式通知参加复试。

申请者须提交的材料:

(1)《浙江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政审表》;

(2)本科成绩单1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国家英语四级、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2份;

(5)申请者有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可提交复印件1份。

   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除上述材料以外还需提供:专家推荐书(需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申请者,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学校均有权取消申请者推荐免试生录取资格,后果由申请者自负。


2、复试接收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型

学习方式

接收推免名额

备注

120200

工商管理学

学术学位

全日制

30

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120200

工商管理学

学术学位

全日制

4

接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全日制

7

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125604

物流工程与管理

专业学位

全日制

10

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125300

会计

专业学位

全日制

2

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我院推免接收人数可综合考虑实际报名情况、学院拟招生人数等进行微调。

获得2024年推免资格的学生均有复试资格,欢迎经管类、理学、计算机等专业学生报考。


3、第一批复试时间为2023年9月26日

   ①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120200工商管理学、12100管理科学与工程、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9月26日(周二)上午8:00开始    

  面试时间:2023年9月26日(周二)上午8:30开始

  面试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88号 浙江工业大学

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120200工商管理学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9月26日(周二)下午14:00开始    

 面试时间:2023年9月26日(周二)下午14:30开始

 面试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88号 浙江工业大学

注: 第二批的复试时间和复式方式另行通知。

125300 会计(专硕)报名预推免的学生复试均安排在第二批即2023年10月16-18日进行,具体以电话通知复试安排。

 

4、工作规范

(1)按照学校要求,学院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和招生廉政建设工作。学院根据专业组成复试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由组长负责组织召开复试工作小组会议、组织面试、指导复试记录等工作。

(2)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本着客观公正、严谨认真的原则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

(3)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和组织纪律。

(4)评分记录、复试分数和复试记录等材料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


5、复试基本内容、主要形式、复试方案

   复试采取面试形式,由英语、专业素质考评、学业业绩考评三部分组成,其中英语占20%,专业素质考评50%,学业业绩占30%。面试要求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英语:自我综合介绍,能用英语回答复试导师提出的指定问题。

专业素质考评:学生接受复试小组老师关于学科和专业问题的提问。

学业业绩考评:对考生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奖励)、外语等级考试成绩、论文发表、各类竞赛奖励等的综合评估。


6、我院硕士推免接收人数将综合考虑实际报名情况、学院拟招生人数等进行微调。


六、录取工作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规定的审批程序,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

3、学院拟录取名单根据每一批考生综合总成绩的排名确定。

4、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含直博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或毕业前受到处分者,取消录取资格。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含直博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6、我校拟录取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推免生(含直博生),其中被录取直博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7、直博生入学后即为博士生身份,奖助学金等均可享受博士生待遇。直博生无论何种原因转为攻读硕士学位的,自确定之日起,终止享受相关待遇,已享受的直博生与硕士生的待遇差额应如数退还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8、新生报到后,学院对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体检

拟录取的考生须按我校要求及时到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有体检结果)请在拟录取名单公示一周内寄达学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招生学院相关规定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举报、投诉、申诉方式

通讯地址: 浙江工业大学屏峰校区管理学院 (博A303.博A207)

联系电话: 0571-85290277

纪检监察电话: 0571-85290263

电子邮箱: jsn@zjut.edu.cn


九、本方案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管理学院

                                                   2023年9月21日


附件:
附件3:专家推荐书(仅供直博生提交).doc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直博生)研究生政审表.doc
附件2:体格检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