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位老师: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现启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1.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招标课题(见课题指南);
2.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点招标课题(见课题指南重点条目);
3.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一般课题;
4.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青年课题;
5.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
6.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青年课题;
7.本年度设立“港澳台教育研究专项”(教育部重点),其资助力度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要求相同,研究年限均为1年,研究成果要求提交决策咨询报告和研究报告。申请者可针对港澳台教育中的重点问题自拟课题名称进行申报。
二、申报限额说明
由于全规课题实行限额申报(申报重点课题也在限额内,但申报重大课题不占限额),请各学院(部)根据自身情况做好项目主题和级别上的差异申报,同时结合课题申报质量进行排序(体现在汇总表中)。省教科规划办公室只接受高校和地市规划办的统一申报,不接受其他基层单位和个人的独立申报。
三、申报课题形式与截止时间
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试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地址:http://202.205.185.227)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
四、报送材料
1.课题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填写并导出《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
2.各学院需在2023年5月24日下班前报送以下申报材料(重大课题在5月29日前):
(1)本单位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含排序)及经分管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1份;
(2)本单位所有申报课题的申请书、活页电子版(word格式);
(3)申报国家重大招标课题需另外报送纸质《投标书》,采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7份(原件2份,复印件5份)。
请各单位根据时间安排先行做好线下的课题选拔等工作,逾期不能参加省评,取消送审资格。
因涉及学院评审排序推荐,请管院有意申报的老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系统提交,并于5月18日前按要求将上述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提交学院(博A301,liuhm@zjut.edu.cn),学院评审后排序报送社科院。
请申请人和各单位务必仔细阅读《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以下简称《全规办申报公告》http://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683275402580523),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做好申报材料的核查、盖章和初审工作。由于全规课题实施限额申报,省教科规划办公室将组织力量对上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全省将择优选取150项课题上报全规办。
六、其他
申报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未主持过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或同级别)及以上研究课题者;
2.与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和年度规划(含专项)在研课题同题申报且未结题者;
3.同年度申请过或有在研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
4.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5.其他不符合全规办申报要求的申报人,详见全规办申报公告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希各单位认真做好课题指导和网络申报推荐工作,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项目投标书
2.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指南
3.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4.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专项)申请书
5.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专项)活页
6.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
7. 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8.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9.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3年5月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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