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作者:任天舟 发布日期:2008-03-05 浏览次数:

 
200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立项规模
  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种:
  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可望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
  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
  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必须是普通本科高校的在岗在编教师,且申请人身体健康,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人完成研究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重大项目的申报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的申报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博士学位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得到过任何单位或部门研究资助和出版资助的;
  (2)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
  (3)申请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三、申报要求
  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评审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高校社会科学评价中心关于受理200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材料的函》可向教育部委托的高校社会科学评价中心索取,亦可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http://www.sinoss.com/)下载。
  2.本年度后期资助项目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进行。每个申报单位(学校)限推荐34项。
  3.申报截止日期:2008年56日。

  四、鉴定和出版要求
  1.后期资助项目完成全部研究工作后,需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和结项办法》(教社科司函[2007]145号)进行鉴定和结项。
  2.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由教育部商有关出版社,统一装帧出版。
  五、材料报送的有关事项
1.申报材料包括经审查合格的《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一式9份(附电子版)、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3套、《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一览表》(电子版,学院填)。
2.所有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印制。
3. 申报后期资助项目须交纳申报费500/项。
4. 申报材料2008年56日前交博A303,电子版发rentianzhou@zj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