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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管理学院党委关于做好2024/2025(1)学期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作者:陈姝颐 发布日期:2024-09-08 浏览次数:324

各学生党支部:

按照学院发展学生(研究生)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2024/20251学期学生党员发展工作通知如下:

一、递交入党申请书及600题考核

1.2024年910日至924日,24级本研新生递交入党申请书。

2.2024年925日至929日,24级本研新生600题测试报名通知及准备。

3.2024年108日至1020日,24级本研新生600题考试进行。

4.2024年1021日至1025日,24级本研新生600题考试结果公布。

5.2024年10月(即24级本研新生递交入党申请书一月内),党建联系人联系相关新生进行谈话。

二、团支部积极分子推优

1.2024年10月8日至10月15日,各团支部召开积极分子推优大会,填写推优表,交团委进行审批。

2.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19日,公示推优名单,支部接收积极分子并发放填写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三、确定发展对象

(一)确定发展对象的条件

参照《管理学院党员发展流程细则(2020年修订版)》的有关规定。

(二)确定发展对象的时间安排

1.2024年1017日前,党建联系人组织开展群众基础测评工作。

2.2024年1024日,党支部举行支委会扩大会议,按要求拟确定发展对象名单,同时确定本研大组答辩名单。

3.2024年1028日,学院党委进行本研学生大组答辩,拟确定发展对象名单。

4.2024年1029日至1030日,学院党委对拟确定的发展对象名单进行备案。

5.2024年1031日起,党支部对预审通过的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同时对父母进行政审函调。

6.2024年11月2日起,进行发展对象培训。

7.2024年11月5日至11月8日,学院党委将政治审查合格且预审通过的发展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填写《发展党员公示情况登记表》。

四、接收预备党员

1.2024年12月4日至12月5日,基层党委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认真、规范、严肃地填写,并交由党支部进行严格审查。

2.2024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党支部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见《管理学院党员发展流程细则(2020年修订版)》。

3.2024年12月18日前,党支部将《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情况、《发展党员公示情况登记表》、思想汇报等材料上报学院党委进行审批。学院党委指派总支委员同发展对象谈话,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预备党员转正

(一)预备党员转正的条件

参照《管理学院党员发展流程细则(2020年修订版)》的有关规定。

(二)预备党员转正的时间安排

1.20241125日前,党支部收到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书后,结合党员标准对其进行考察。考察的基本方法是:听取入党介绍人的意见;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填写《预备党员转正民主评议记录表》;审阅预备期的思想汇报及转正申请书。支委会按照预备党员转正的基本条件对预备党员的有关材料和情况进行审查并报学院党委备案。

2.20241127日至121日,学院党委对经由支委会审查通过的预备党员名单进行公示,填写《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情况登记表》。

3.20241291212,党支部召开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预备党员转正的程序见《管理学院党员发展流程细则(2020年修订版)》的有关规定。

4.20241220日前,党支部将转正申请人的转正申请书、《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情况登记表》、民主评议情况、思想汇报等材料连同已有党员档案上报学院党委进行审批。

六、其它说明

1.根据《管理学院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党员发展过程中对少数民族学生实行指标单列,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待发展人员进入大组答辩进行考察。

2.待发展人员同等条件下,建议积极担任“7号室友”的同学优先发展。

3.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中所需的系列表格(纸质稿)由学院分党校提供。

联系人:朱雨涵 13777476062

学院党委组织员:陈姝颐老师 85290058